博纳影业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博纳影业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06 11:06
作者:
来源: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3-023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4,903,79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766,098.9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43,221,177.0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22]5-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项目投资进度 |
1 |
博纳电影项目 |
78,361.00 |
8,669.22 |
11.06% |
2 |
博纳电视剧项目 |
25,000.00 |
6,557.70 |
26.23% |
3 |
博纳电影院项目 |
20,961.12 |
0 |
0 |
合计 |
124,322.12 |
15,226.92 |
12.25% |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2022年11月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截至2022年8月15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450.00万元,置换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电影院项目至今未投入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0,961.12万元。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减少博纳电影项目的拟投入金额 25,000 万元,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公司新增募投项目电视剧《上甘岭》,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博纳。
(三)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1、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求,拟将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投入博纳电影院项目的20,961.12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博纳电影项目中,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000万元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电影《传说》,9,961.12万元用于博纳电影项目中的原有电影。变更后博纳电影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为99,322.12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前)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后) |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入金额 |
项目名称 |
预计投入金额 |
博纳电影项目 |
78,361.00 |
博纳电影项目 |
99,322.12 |
博纳电影院项目 |
20,961.12 |
博纳电影院项目 |
0.00 |
博纳电视剧项目 |
25,000.00 |
博纳电视剧项目 |
25,000.00 |
合计 |
124,322.12 |
合计 |
124,322.12 |
2、基于对上述博纳电影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的增加,公司相应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博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博纳”)、成都博纳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博纳”)、新疆博纳润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博纳润泽”)为公司博纳电影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实际投入金额 |
项目期间 |
电影项目 |
博纳影业 |
电影 |
99,322.12 |
8,669.22 |
36个月 |
北京国际影投 |
|||||
上海博纳 |
|||||
广东博纳 |
|||||
北京博纳 |
|||||
浙江博纳 |
|||||
成都博纳 |
|||||
新疆博纳润泽 |
|||||
电视剧项目 |
北京博纳 |
电视剧 |
25,000.00 |
6,557.70 |
5个月 |
本次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新增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电影《传说》已经完成立项,目前在拍摄中。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拟投资电影项目总额 168,000.00 万元,包括 10 部影片(具体影片投资金额、影片名称等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准),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为 78,361.00 万元,其余使用自筹资金;公司拟投资电影院项目总额20,961.12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投资电视剧项目总额25,00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披露日,公司电影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8,669.22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11.06%;公司电视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6,557.7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金额的26.23%;公司电影院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0元。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2022年,在公司投资与发行的影片中,《长津湖之水门桥》累计票房达到40.67亿元,为2022年度票房榜冠军。由公司主投主控的“长津湖系列”影片共吸引了2.3亿人次观影,票房超过98亿元。2023年度公司继续坚持“弘扬时代精神,拍好中国故事,推动产业发展”的经营宗旨,抓住中国影视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积极布局多部重点大片,覆盖每年主要档期,储备充足的电影项目,其中待上映(后期制作中)、拍摄中、已立项的电影为:《阿麦从军》、《别叫我“赌神”》、《爆裂点》、《狂奔吧老爸》、《少年时代》《传说》《红海行动2:虎鲸行动》、《智取威虎山前传》等。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居民对文化娱乐产品的消费欲望和消费能力提升,以及受国家政策的支持,国内电影市场呈现出增长态势,公司充分考虑市场需求,结合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以及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调减博纳电影院项目的投入金额,增加对博纳电影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募集资金投入在储备丰富的电影项目中。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传说》
项目进度:制作中
项目类型:剧情、穿越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29,000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1,000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传说》为公司2005年推出的《神话》后的又一续作,《神话》在 2005 年取得了近1亿元票房,18年后再度打造《神话》续集,公司投入更精良的制作,打造全方位视听盛宴。同时汇集成龙、唐季礼等优秀电影人再度为广大观众献上神秘绚烂的西域“传说”。
公司抓住中国影视产业发展的黄金机遇期,积极布局重点大片,在科技与文化创新上继续发力,持续探索各种新技术的产业应用,优化拍摄及制作成本,提升影视作品的拍摄质量。
(三)新增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影视作品作为一种大众文化消费品,没有一般物质产品可量化的判断标准。消费者往往基于过往的主观经验来进行选择判断,并且其主观经验也会随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正因如此,影视作品在符合当下消费者喜好的同时,还必须不断创新,从而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的潮流,吸引广大消费者。
影视作品的创作者对消费者的主观喜好和判断标准的认知也是一种主观判断,只有创作者取得与多数消费者一致的主观判断时,影视作品才能获得广大消费者喜爱,才能取得良好的票房或收视率,从而形成旺盛的市场需求。
本公司有着多年的影视作品投资和发行经验,但仍无法确保创作团队的主观判断与广大消费者主观判断能完全一致,因此,公司影视作品的市场需求仍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影视作品的投资回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综上,公司未来投资发行电视剧的市场认可度依然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未来营业利润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为29,000万元,经预测分析,项目达产可实现31%-40%投资回报率(不含税预计额,实际金额以结算为准)。
四、新增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及新增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原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资料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