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博纳影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31 11:45
作者:
来源: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2-014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932.97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4,903,79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5.0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382,766,098.91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3,221,177.07元,已由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5-3号《验资报告》。2022年8月29日,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博纳电影项目 |
168,000.00 |
103,361.00 |
博纳电影院项目 |
20,961.12 |
20,961.12 |
合 计 |
188,961.12 |
124,322.12 |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7,450.00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7,450.00万元置换上述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博纳电影项目 |
168,000.00 |
103,361.00 |
7,450.00 |
7,450.00 |
博纳电影院项目 |
20,961.12 |
20,961.12 |
0.00 |
0.00 |
合 计 |
188,961.12 |
124,322.12 |
7,450.00 |
7,450.00 |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
- 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2年8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累计已支付发行费用932.97万元(不含税金额),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32.97万元置换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11,504.62 |
|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 |
1,132.08 |
566.04 |
律师费用 |
688.78 |
273.69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500.00 |
|
发行上市手续费用等 |
129.02 |
93.24 |
合 计 |
13,954.50 |
932.97 |
上述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
-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 本次事项的审核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932.97万元,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450.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932.97万元的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11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博纳影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纳影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 备查文件
1、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