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纳影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博纳影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2 14:42
作者:
来源:
证券代码:001330 证券简称:博纳影业 公告编号:2023-054号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纳影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780,27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7%,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283.8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6日(星期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如未来有减持需求,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作出承诺的要求。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74,903,797股于2022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99,615,187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74,518,98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74,518,98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4,903,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99,615,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0%,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99,615,187股,占公司总股本80%。
自上市之日以来,公司未发生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情形。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包括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在内共计37名股东。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承诺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备注 |
西藏和合、天津桥斌、信石元影、青岛金石、金石智等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发行人首次申报前6个月内增资的股东青岛金石、天津桥斌承诺:自2017年3月31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2017年3月31日认购的发行人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
2022年8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
宁波赛富、浙江中泰、珠海聚沣、青岛海尔、上海喆巍、霍尔果斯名仕、天津博新、无锡茂业、天津盛鼎、北京创海、招银肆号、沈阳茂业、上海确智、上海钜的、亚东信臻、共青城瑞通、西藏德展、和创胜景、招银共赢、大同信宇、首业君阳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发行人首次申报前 6 个月内增资的股东大同信宇、首业君阳等承诺:自 2017 年 3 月 31 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认购的发行人新增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并将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 |
2022年8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西藏德展所持股份中被冻结股份数为3,436,296股;北京创海所持有股份中被冻结股份数量11,236,692.00股;亚东信臻所持有股份中被冻结股份数为6,542,181.00股 |
通过持有天津博新合伙份额(下称“合伙份额”)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也不由天津博新回购该部分合伙份额;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合伙份额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于本人就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合伙份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合伙份额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本人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合伙份额的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合伙份额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2022年8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正常履行中 |
|
西藏和合、信石元影、金石智娱、青岛金石、天津桥斌等 |
股份减持 承诺 |
本公司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根据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减持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所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依据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减持届时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应遵守届时有效的其他相关监管规定。 |
2022年8月18日 |
自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正常履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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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和合、信石元影、金石智娱、青岛金石、天津桥斌等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或确认,将根据监管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采取下述措施: 1、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届时指定账户; 2、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2年8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其他承诺 |
本企业/本公司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或确认,将根据监管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2022年8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亦不存在变更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的情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触及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9月26 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80,274,2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37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总(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 |
青岛金石暴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0,334,212.00 |
30,334,212.00 |
2.21% |
2 |
沈阳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8,456,682.00 |
8,456,682.00 |
0.62% |
3 |
青岛海尔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38,759,158.00 |
38,759,158.00 |
2.82% |
4 |
深圳市招银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432.00 |
192,432.00 |
0.01% |
5 |
北京首业君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92,668.00 |
3,092,668.00 |
0.23% |
6 |
天津桥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996,152.00 |
10,996,152.00 |
0.80% |
7 |
金石智娱股权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36,296.00 |
3,436,296.00 |
0.25% |
8 |
天津博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749,102.00 |
22,749,102.00 |
1.66% |
9 |
西藏和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187,700.00 |
94,187,700.00 |
6.85% |
10 |
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116,462.00 |
10,116,462.00 |
0.74% |
11 |
天津盛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1,759,268.00 |
11,759,268.00 |
0.86% |
12 |
上海钜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72,592.00 |
6,872,592.00 |
0.50% |
13 |
西藏德展金投有限公司 |
3,436,296.00 |
3,436,296.00 |
0.25% |
14 |
和创胜景(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1,421,916.00 |
1,421,916.00 |
0.10% |
15 |
上海喆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7,345,596.00 |
37,345,596.00 |
2.72% |
16 |
宁波兴证赛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365,806.00 |
53,365,806.00 |
3.88% |
17 |
上海确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72,592.00 |
6,872,592.00 |
0.50% |
18 |
无锡茂业置业有限公司 |
12,872,058.00 |
12,872,058.00 |
0.94% |
19 |
浙江中泰创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5,162,762.00 |
45,162,762.00 |
3.29% |
20 |
霍尔果斯名仕中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09,430.00 |
23,609,430.00 |
1.72% |
21 |
北京创海美联商贸有限公司 |
11,236,692.00 |
11,236,692.00 |
0.82% |
22 |
亚东信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608,264.00 |
6,608,264.00 |
0.48% |
23 |
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235,570.00 |
41,235,570.00 |
3.00% |
24 |
共青城瑞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498,076.00 |
5,498,076.00 |
0.40% |
25 |
信石元影(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0,714,972.00 |
60,714,972.00 |
4.42% |
26 |
大同市信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559,854.00 |
7,559,854.00 |
0.55% |
27 |
其他股东 |
210,354,639.00 |
210,354,639.00 |
15.31% |
28 |
其他个人股东 |
12,027,041.00 |
12,027,041.00 |
0.88% |
通过天津博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股份限售承诺,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先售后的公司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99,615,187 |
80.00% |
|
780,274,288 |
319,340,899 |
23.23% |
首发前限售股 |
1,099,615,187 |
80.00% |
|
780,274,288 |
319,340,899 |
23.23%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903,797 |
20.00% |
780,274,288 |
|
1,055,178,085 |
76.77% |
三、股份总数 |
1,374,518,984 |
100.00% |
|
- |
1,374,518,984 |
100.00% |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博纳影业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华龙证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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